成都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立需要哪些材料?
(一)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三)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余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有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四)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满足教学和实习工位。
(五)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六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
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七)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八)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上岗资格。
(九)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十)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十一)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设立的学校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其中流动资金不低于10万元。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到底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办证或者新设立的校长们看过来!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一份办证指南,我们今天讲成都市办学许可证,让我们往下看,有哪些材料需要去准备的呢?
1、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学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和固定资产证明材料
2、申请报告
3、用于教学和实操培训的设施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办学场地的产权证明
4、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身份证或户口相符合的所在街道(镇)派出所出具的公民个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
5、拟办学校章程
6、《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7、预先核名通知书